董事会以负责和有效的态度,作出完全领导和监控集团的业务,令集团可以获取最高的利润和股东权益及价值。董事会于集团业务营运上所需要的各项策略的制定,包括股息派发及风险管理等政策,及内部业务和管理方面的监控及实际程序和措施的采纳均负有全面责任。
董事会现有九名成员,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李思廉先生、张力先生、周耀南先生及吕劲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李海伦女士及张琳女士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戴逢先生、黄开文先生及黎明先生。董事会对现时的架构、数目和分配会时常作检讨,以使董事会能够提供于本公司一个有效的领导和所需的专业知识。
全体董事与公司均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所有董事都需要每三年一次,于股东大会上轮值告退,但可以重选连任。
各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付出不少的时间和精神处理公司的事务。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有适当的学术或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且向董事局提供其专业的意见。董事会认为现时的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比例合理及足够,并且能够平衡及保障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会持绩提供有关上市条例及其它适用监管规例的最新讯息予各董事,以确保董事遵守该等规则及维持良好企业管治常规。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公司按照上市条例第3.13条所列指引,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一名具备适当财务管理专长。而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向本公司确认其独立性。
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
李思廉先生为董事会主席。负责确保各董事均可适时获得足够、完整及可信的数据及董事会会议内提出的问题获得合理的解释;维持董事会有效地运作;适时商讨重要策略;建立良好的管治常规及作为股东的沟通渠道。
联席董事长张力先生为公司的行政总裁。负责执行董事会所设定的业务目标及计划,主席与行政总裁肩负着不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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